国内刊号:41-1128/TV
国际刊号:1000-1379
发布日期:
作者:田贵良;包云香;胡豪
单位:(1.河海大学 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2.河海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3.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关键词:横向生态补偿;补偿标准;因素法;黄河流域
为完善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黄河流域九省(区)的财政预算收入、人口等经济社会状况和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成效,基于九省(区)社会经济统计数据,采用因素法测算了2021年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总额及各省(区)政府财政出资额、分配额。结果显示:1)2021年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总额为56.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46.18亿元、各省(区)政府财政出资10.00亿元;2)上中游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治理区各省份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分配额相对较高,而中下游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受益区省份分配额相对较低,这有利于鼓励上游省份进一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3)流域中下游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通常为生态保护的受益地区,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筹集中有重要支撑作用,因此鼓励中下游经济较发达地区加大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财政支持;4)因素法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中体现出公平性和科学性,有助于平衡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生态环境效益与经济利益。建议:继续加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多元生态补偿机制。
来源:2024年第11期
《人民黄河》期刊编辑部